解释 : 十四年, 灵公壮,侈,厚敛以彫墙。”从台上弹人,观其避丸也。 宰夫胹熊 蹯不熟,灵公怒,杀宰夫 ,使妇人持其尸出弃之,过 朝。赵盾、随会前数谏,不听;已又见死人手,二人前谏。随会先谏,不听。灵 公患之,使鉏麑刺赵盾。盾闺门开,居处节,鉏 麑退,叹曰:“杀忠臣, 弃君命,罪一也 。”遂触树而 死。... 更多 >>